河源市2020年秋季源城区(含市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新变化 新增市四小招生扫描二维码即可网上申请学位
起始年级学位申请需网上预登记
根据《通知》,6月1日至14日,申请人通过网络、报纸,或向入学区域所属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入读条件,准备相关材料,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到入学区域所属学校,登录“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进行入学预登记。6月15日至6月20日,申请人按照预登记信息,在招生系统申报入读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材料不齐的需补齐材料才能申报学校,还未进行预登记的申请人可以补登记后再申报学校),按照申请人户籍地址、房产地址或居住证(或租住处)住址,只能申报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民办学校学位,如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摇号方式确认学位,未能通过摇号方式获得学位的,如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则由其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补录予以兜底保障学位。如申报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不用电脑摇号。
《通知》明确,在网上预登记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无需再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因条件限制无法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提前与申请学校联系,准备好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申请学校在该校工作人员帮助下申请登记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通知》明确,源城区(含市直)各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时间,通过“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提前组织线下招生,变相“掐尖”遴选生源。严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入学申请人也要按要求做好申请,只能向其居住地所在区域内的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申请,不得多校和跨片区申请(民办学校除外)。若有多校或跨片区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资格。
此外,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房产档案管理数据等实施有效对接,有关部门将严格对相关证件进行真实性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公办学校资格。
起始年级招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通知》明确,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具有与学区相对应的户籍、其它符合政策性规定入学的;第二批次招生对象为持有与学区相对应房屋所有权证的;第三批次招生对象为不符合第一、第二批次入学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即在市区购买社保(养老及医疗保险)的适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在市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非源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有市区居住证(有效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完成第一、二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时,符合有关条件时可积分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中心城区(含市直、源城区和江东新区)招生,招收具有源城区户籍或学籍的学生,以及有源城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
《通知》强调,第二批次招生对象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时申请,用于申报学位的房屋必须是已经入住(以入住电费发票为准),已购房但没有实际入住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依据。如申报人数超过该学区学位数时,则按入住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学位。
《通知》指出,起始年级资格审核及录取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21日至27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一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布报名结果;6月28日至7月4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二批次申请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随机录取;7月5日至11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第三批次申请对象,以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未录取的申请对象分类别(户籍、房产)进行公办学校补录,未完成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补录。
在学位安排方面,7月21日至25日,市、区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位安排名单在招生系统及相应学校公示栏公示5天。7月26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下发入学通知书。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或到学校进行查询,凭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直接到所属入学区域内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新增一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
《通知》新增了市四小招生,同时,河源市第二中学小学部招生区域作了调整。据了解,市四小将于今年9月1日开学,计划招收一年级学生270人,二至五年级学生450人。
源城区教育局表示,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是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的,市、区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作出学区调整或调剂生源。市民可到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以及各村(居)、中小学、幼儿园公示栏、校门或校园网站上等查看市直及源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区域划分图。
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一)第一批次(户籍类、政策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子女;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需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市、区教育局业务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由相关业务部门统筹安排解决。
(二)第二批次(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及电视、电话、水费、电费等半年原始发票)【*】;
2.适龄儿童、少年与房产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第三批次(积分入学类)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4.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租房合法的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相关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基本信息表》(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用于初中报名或插班报名)。
注:带【*】为网上预登记需上传的材料。
■相关政策解读
一、我是有户籍的市民,小孩入学问题能否得到保障?
户籍在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的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属于第一批次招生对象,入学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非起始年级的申请人则需在有空余学位(小学每班45人以下,中学每班50人以下)前提下才能申请学位。一般而言,部分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已满,往后到二至六年级(初中八、九年级)就不再有空余学位招收插班生。除非有在读学生转出,才有空余学位安排插班学生。
二、我只在河源市区买了房,户籍不在源城区,小孩入学要提交什么材料?
学校招生区域内只有房产(房产类)的申请对象,需要提交房产和产权人相关信息(房产证编号,产权人身份证号码),同时提交入住证明材料(1个月或以上的电费的发票),产权人与入学儿童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如不同户口本的可以提供出生证)。
三、孩子外祖父(母)的房产可以作为入学依据吗?
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并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该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四、我的房子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怎么办?还能申请入学吗?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以及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电费、水费等证明材料(含原始发票),并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自有房产并居住半年以上。
五、我的户口不在市区,也没有房产,在市区务工多年,小孩入学问题如何解决?
按现行的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在满足符合户籍和房产条件申请人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时,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按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这些都需要房管、社保部门的证明)量化积分入学,积分仍解决不了学位的,或者就读民办学校,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就读。这也是目前广东省其他市的普遍做法。
六、是否可以一人申报多所学校?
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在居住地区域所属学校选报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者2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身份证号码只能在招生管理系统中申报一次。凡在系统平台中登录过的身份证号码则无法再次申报其他学校,更不可更改或撤销申请。
七、我是符合条件插班的孩子家长,但是所属片区学校已经没有学位,无法接纳孩子入学,那我的小孩应该到哪里读书?
如该片区学校学位不足,确实不能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那么需根据相关规定在区域内作相应生源调剂,将调剂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民办教育是源城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优质教育选择,每年有包括源城户籍在内的许多适龄儿童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市区各民办学校在市、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核准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通过“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进行依法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条件、规模及计划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九、今年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什么标准界定区域内的学生?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厅等部门规定,“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县(区)招生”,源城区(含市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原则上招收市区中心城区(市直、源城区和江东新区)的学生,即户籍或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学生。
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要摇号吗?
按照上级教育部门规定,从2020年起,报名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校,不需要进行摇号,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摇号时间安排以招生系统通知信息为准。
本版组稿:本报记者谢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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