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 力争用3年时间 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本报讯记者高芳芳日前印发的《河源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下称《计划》)提出,到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在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基本现状】地质灾害
威胁总人口近6万人
河源市是广东省地质灾害严重地区之一,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威胁严重。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5月20日,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97处,威胁总人口59592人,潜在经济损失13.91亿元。
河源市地处花岗岩风化土层覆盖区及沉积岩风化松散岩土覆盖区,崩塌、滑坡、泥石流高发易发;地质灾害致灾点多集中在村镇居民区及矿山活动密切地区,与削坡建房及工程建设等密切相关,山区人多地少,居民建房多依山削坡而建,存在大量削坡建房风险点。
从影响范围来看,威胁100人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30处,威胁10—100人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26处,威胁10人以下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141处。
【五项目标】将地质灾害
风险降至最低
《计划》提出,河源市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综合治理,按照地质灾害的特大、大、中、小规模等级,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点治理,由省统一进行安排,市级对全市10—100人(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治理计划,县级对10人以下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治理计划,到2022年底前努力实现五项工作目标,将地质灾害风险降至最低。
这五项工作目标为:2020年初,建成覆盖全市、县区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2020年底前,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体系;2021年底前,基本建成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在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2022年底前,大幅降低全市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风险。
【六大任务】建设地质灾害
大数据管理平台
如何积极有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计划》,河源市将在3年时间内完成综合治理全市在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削坡建房风险点、建设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设立群测群防体系、设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等六大重点任务。
《计划》指出,通过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和专业监测等措施,全面整治全市259处在册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22年底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引导群众自主开展削坡建房避险搬迁、简易工程治理和监测,大幅降低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风险;到2020年底前,建立由镇(乡)长担任责任人、由村干部担任管理员、由群测群防员担任专管员的“三员共管”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全市各县区至少有一支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
《计划》要求,到2021年底前,以现有省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为基础,采用省统建或市统建、县区使用或对接的建设模式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建立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实时在线智能化监控;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可视化、一体化的指挥功能。最终建成集监测、预警、预报和采集为一体,实时连接省、市、县、乡镇四级,可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员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决策、巡查人员用于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群测群防人员用于监测情况实时上报的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
【保障措施】成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计划》明确,建立市级指导、县级统筹、县为主体、乡镇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在资金保障方面,《计划》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河源市大型(含)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由省级财政统筹解决,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削坡建房排查整治相关资金待住建部门排查完成后再制定相关整治资金方案,资金通过统筹中央、省和市县资金等多渠道解决;其他资金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加大社会化筹资力度,引导和动员群众自筹互助开展避险搬迁,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等方式,支持低收入农户避险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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