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百万租金 一酒店被查封

河源日报 2020-05-28 07:41

租客当中,大部分人能讲诚信、守合同,但仍存在不讲诚信、拖欠房租的现象。市民何先生和朋友二人便遇到了“老赖”,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租客刘某和曾某拖欠房租170多万元,在租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后,何先生向源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近日,源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老赖”经营的酒店进行设备查封并扣押设备,对“老赖”依法予以从快从严打击,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据了解,2012年,何先生及其朋友二人将面积3150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刘某、曾某二人用于经营酒店。2014年10月14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租金、租赁时间、租金涨幅等事项。至2018年3月31日,刘某、曾某二人一直未按时交付房租359900元。于是,何先生和朋友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刘某、曾某二人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租赁的房屋交还给何先生;支付欠缴至2018年3月31日的租金359900元,支付2018年4月1日起的房屋租金和相关违约金;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原告代支付的房屋租赁等税170685.6元。

被告刘某和曾某不服,遂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市中院维持了源城区法院作出的支付欠缴租金、将租赁房屋还给何先生及支付相关违约金的判决,撤销了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返还原告待支付的房屋租赁等税170685.6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刘某、曾某二人仍不履行生效判决,并正常使用何先生的房屋并继续经营酒店。无奈之下,2019年3月,何先生二人向源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某和曾某等人腾空房屋并支付截至目前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共计170多万元。案件受理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调解,双方曾达成过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曾某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1730000元,若未能支付,则至少在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1250000元等还款事项。但是,刘某、曾某并未按上述承诺履行,2020年3月27日,何先生二人再次向法院提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5月8日,源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到涉案酒店进行了物品清点造册和现场查封。(本报记者刘昕刘烨华通讯员陈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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