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首批困难退役军人获省应急救助资金帮扶

河源日报 2020-05-19 08:32

○本报讯记者欧阳瓒记者昨日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河源市目前共有29单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申请,22单已通过审核,7单正在审核中。22单共使用核拨资金45万余元,资金使用率达50.75%。

“感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送来的救助金,让我们退役军人感觉有了依靠。”获得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退役军人李明华与妻子程木兰表示。5月15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源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慰问组来到退役军人李明华家中,通知他所申请的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已拨付到账,并送上水果慰问。

李明华与程木兰均是退役军人,两人分别于1980年1月、1979年9月入伍。2018年10月,李明华被诊断为左肺腺癌,需要靶向治疗和入院复查。而程木兰已退休,因患冠心病需长期服药。程木兰在源城区新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了解到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资金的相关政策,并于2020年3月31日向该站提交了申请。经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审批,5月8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应急救助申请资金4.6万余元拨付到李明华个人银行账户。

据了解,去年7月,省政府及各地级市政府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了广东省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基金。该基金运营管理所取得的收益,将为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广东省户籍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帮扶援助。基金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对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凝聚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存在重大疾病范围、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家庭变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四类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各种社会救助(含医疗保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可申请帮扶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困难发生1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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