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3则提醒
一、谨防误食断肠草中毒
断肠草,俗名钩吻,又名大茶药,全株有剧毒,主要的毒性物质是钩吻生物碱,误食者轻则呼吸困难,重则致命。钩吻中毒的临床表现以神经症状为主,主要包括呼吸麻痹、眩晕、言语含糊、肌肉弛缓无力、复视、视力减退、咽喉灼痛、吞咽困难、腹泻腹痛、口吐白沫、恶心呕吐等。钩吻常见于村旁、路边、山坡草丛或灌木丛中,呈藤状爬行生长,且埋于泥土的根系发达,常与周边其他植物系缠绕共生,其花、根茎的形状与一些常用药材如“五指毛桃”“金银花”“金锁匙”等十分相似,对素来有采用中药材泡酒或煲汤饮用习惯的居民来说,可能因误挖钩吻根系或混入钩吻根系的树根,用于浸泡药酒或煲汤饮用而引起中毒,且类似案例时有发生。
为避免误食断肠草导致食物中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不要自行采食不明野生植物,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中药材。在自制药酒和利用中药材煲汤前,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药材的知识,并从正规渠道购买药材,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旦误食野生植物出现类似中毒症状,要及时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浓盐水,把手指伸进咽部催吐,以尽量减少毒素的吸收,并及时到医院救治,不要私自服用所谓“解毒药”,以免延误救治,危及生命。
误食同类不明野生植物的人员,无论是否发病均应立即到医疗机构检查救治。
二、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
气温回暖、湿度回升,各种菌类进入生长旺盛期,也是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此,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为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请广大群众以及餐饮单位不要自行采摘、食用、制售野生蘑菇等菌类。
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与有毒的蘑菇混生,无毒蘑菇很容易受到毒蘑菇菌丝的沾染。甚至部分附生在有毒植物上的无毒蘑菇种类也可能沾染毒性。所以即便食用的是无毒品种的蘑菇,仍然会有中毒的危险。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毒蘑菇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一些野生的毒蘑菇与食用菇类外形相似,鉴别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并借助一定的仪器设备,仅靠肉眼和根据形态、气味、颜色等外貌特征难以辨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因此,切勿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也不要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食品经营者要落实对食品进货查验。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
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就诊时最好携带剩余蘑菇样品,以备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当前季节慎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
当前季节正是椰毒假单胞菌繁殖的活跃期,相关食品极易受细菌污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误食将引发食物中毒。
为预防米酵菌酸毒素中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醒: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的食品种类:当前季节中,谷类发酵制品(如湿河粉、米粉、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吊浆粑、糍粑、醋凉粉等)、变质银耳和木耳、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等)等三类食品,容易被环境中的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进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即导致食物中毒。
消费者选购上述食品要选择正规渠道。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注意感官和保质期,贮存要注意保存条件和时间。在选购河粉、米粉(线)尤其是散装称重的湿河粉、米粉(线)时,要确认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湿河粉、米粉(线)须当天食用完;在选购木耳、银耳或其他谷类发酵制品、薯类制品时,要选取具备正规资质的食品经营者进行购买,同时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食品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并注意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存条件。餐饮服务经营者在购进上述食品时,还应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确保来源可溯,并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
家庭防止米酵菌酸毒素中毒要注意贮存时间和及时食用。自制谷类发酵食品、泡发木耳或银耳,谷类发酵制品贮存不当或贮存时间过长,容易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加热烹制无法消除毒素,食用后仍可引起食物中毒。一般应在谷类发酵制品购买、木耳或银耳泡发当天食用完。不要采食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鲜木耳。
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就诊。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发病急,潜伏期一般为30分钟—12小时,少数长达1—2天。如果怀疑发生疑似中毒,必须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催吐,排出胃内容物,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和对机体的损伤,并及时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本报记者张伟燕通讯员张奕聪黄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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