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起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本报讯记者李成东通讯员梁君毅邱劲泽记者昨日从东源县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获悉,东源县检察院坚决落实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履职,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贡献检察力量。
截至目前,东源县检察院已提前介入6宗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捕4件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诉3件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其中快诉3件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已判决。
打响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以来,东源县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研究并建立三个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一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报告机制。密切关注辖区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与公安机关及时通报查办涉疫情刑事案件情况,实行每日上报。二是建立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公安机关查处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情况,对于尚未提请批准逮捕或尚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涉疫情重大刑事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三是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要优先办理,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依法快捕快诉,形成震慑。
东源县检察院启动的涉疫情刑事案件快捕快诉机制,及时、精准、严厉打击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分子。1月28日,防疫人员在对途经疫情发生地的李某某跟踪走访时,李某某的妹夫朱某某拒绝配合防疫工作,并打伤现场执法的派出所民警被立案侦查。东源县检察院接报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对案件的侦查方向、侦查思路、固定证据等提出具体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补强证据。在该案报捕前,检察官要求侦查人员在朱某某医学隔离结束后,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安全顺利诉讼。2月17日,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逮捕,东源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优先办理,因提前介入对案情及证据已全面掌握,在当天以妨害公务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20日,该案移送东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次日对被告人朱某某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月24日,东源县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采纳了东源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形成了法律震慑。同时严厉打击以贩卖口罩为名义实施诈骗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已办理2件以贩卖口罩为名义实施诈骗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现已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让犯罪嫌疑人得到了法律制裁。
东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不退机制不撤,将更加积极主动服从服务大局,更加充分有效履行检察职能,把各项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为夺取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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