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查处3起森林火灾案件

河源日报 2020-02-28 08:19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景优近期,和平县正处天干物燥天气,各地接连发生由烧荒、烧田埂等农事用火引发的火情,为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县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查处3起因违规使用火源引发森林火灾案件。

2月20日下午,大坝镇汤湖村附近山林发生森林火灾。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现场侦查。经查,嫌疑人刘某梅在自家农田清理杂草后燃烧杂草时不慎引发了森林火灾。经审讯,嫌疑人刘某梅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梅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2月18日下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称:热水镇联丰村杉树下处有野外用火行为。经调查,是当地村民王某志在联丰村杉树下“沙尾”处进行野外用火,造成小面积山火。经询问,违法行为人王某志对其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王某志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18日下午,古寨镇丰和村委会“杨山英坑”发生山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梁某柱在未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到古寨镇丰和村“杨山英坑”山林山脚擅自野外用火,造成小面积山火。目前,森林公安机关对梁某柱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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