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出台若干举措 全面保障重大项目复工

河源日报 2020-02-23 08:08

■赣深高铁河源段正陆续复工,争取全线早日实现正常施工生产。高芳芳 摄○本报讯记者刘昕2月21日,河源市印发《河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重大项目复工若干措施》(下称《措施》),重点保障全市三类60项重大项目复工,确保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打好经济建设攻坚战。

据了解,河源市三类60项重大项目包括省重点项目20项、市重点项目20项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级补助灾后重建项目20项(均为县区属项目)。《措施》要求发改、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金融等职能部门,在挂钩协调、防控物资、用工服务、建设材料、社保优惠、金融支持、立项审批、安全监督八个方面予以全面保障,全力推动河源市重大项目复工。

根据《措施》,在防控物资保障上,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共同做好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筹措工作;在用工保障上,人社保障部门要上下联动,利用相关平台分阶段组织开展线上就业宣传和招工活动;在社保优惠保障上,要严格落实省、市相关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重大项目用工单位,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等;在金融保障上,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重大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在安全监督保障上,要求各相关部门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项目生产安全和员工安全。

《措施》提出,每个重大项目要安排1名市或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同志挂钩负责协调推动复工工作,项目复工过程中出现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项目业主单位向指定负责同志提出,由指定负责同志协调推动解决。

《措施》还提出实行立项审批“不见面”在线办理,各级发改部门将充分运用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职权范围内推行在线办理(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减少人员接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提高审批效率。目前,河源市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开通在线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业务,启用河源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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