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资源部门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发展 疫情防控期间可依法终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河源日报 2020-02-19 08:14

○本报讯记者高芳芳通讯员欧阳志奋黄志坚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区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依法终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支持用地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期间)从供地管理、合同签订、履约与监管、办理方式等四方面制定相应措施,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群众的影响。

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各地合理确定供地时间,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对于正在挂牌、拍卖、招标出让的地块,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依法终止或中止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待疫情影响消除后再按相关规定重新交易或继续交易,其中采取继续交易发布补充公告的,相关部门应当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终止或中止的原因及相关信息应按照原公告发布的途径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可申请延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土地出让金、交地、开工及竣工时间等相关约束期限可申请顺延。

《通知》中明确规定,受疫情影响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或用地相关监管协议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动工、竣工的,疫情防控期间可免除有关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滞纳金等)。

《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采取灵活办理方式,对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业务,可通过电子邮件或EMS快递等方式接收电子材料或纸质材料,并依法办理。同时,支持电话预约办理,减少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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