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医保局全力保障新冠肺炎患者医保待遇 患者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河源日报 2020-02-15 08:05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通讯员袁琛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对确诊和确认疑似为新冠肺炎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中所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自付部分由各级财政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据介绍,对确诊和确认疑似为新冠肺炎的患者,其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中所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个人自付比例,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部疾病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其它疾病中感染等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初诊医疗机构和定点救治医院的门急诊、留观、住院所发生医疗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定点或非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的费用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而对于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符合“筛查要求”的医疗费用(含基础性检查),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取消基本医保门诊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市医保局向河源市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了医疗预付款和医保专项救治金8000多万元。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滞纳金,延期缴费期间,企业职工住院同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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