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法院: 利用微信视频在线审理案件

河源日报 2020-02-14 07:09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张文艺如何兼顾群众诉讼需求和疫情防控工作?日前,和平县法院借力信息化技术,通过微信建群发起语音视频的方式在线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彭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定于2月10日上午开庭。正当家住韶关的原告担心因疫情影响开庭而一筹莫展时,接到了和平县法院书记员的电话,告知其可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在线开庭,原告马上表示同意。视频开庭前,经过民事审判庭、审管办、技术部门反复商讨,多次技术模拟调试演练,以及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形成了一套较为周密的微信视频开庭流程与方案。

当天上午,该案如期开庭,书记员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并告知当事人保持手机信号畅通和相应的法庭纪律。

审判席上除了主审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和1名书记员外再无他人,只见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的桌前都放置了一部打开摄像头的手机,技术员同时将微信群聊画面投影到每个位置桌前的电脑,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原告(被告经法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庭审)的视频清晰可见,庭审对话的声音通过话筒扩散至审判庭的每个角落。庭审时,当事人按照庭审指引出示身份信息、陈述诉讼主张、进行证据展示、接受法庭调查。

不到一个小时,这场通过微信建群发起语音视频的庭审顺利结束,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微信发给当事人核对,并告知其在收到纸质版庭审笔录签名确认后寄回法院。该案庭审全程在微信群内留痕并全程录音录像。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时期,和平县法院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利用微信视频远程开庭,有力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效率,接下来,和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从近期开庭的案件中筛选出合适案件,以微信视频在线庭审的形式进行审理,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实际行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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