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被隔离工资照发

河源日报 2020-02-03 06:42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通讯员程子跞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被医学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据介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用人单位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对因疫情未及时返河源复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劳动者年休假。劳动者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者因疫情未复工时间较长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待岗,并支付工资或生活费。因执行工作任务出差到重点疫情地区的劳动者,因疫情未能及时返回河源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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