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44件265人

河源日报 2019-12-30 07:21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陈碧霞近日,市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对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44件265人,审结34件175人,其中审结涉黑案件10件73人,审结涉恶案件24件102人,判处财产刑399.28万余元。审结二审涉黑案件3件33人,二审涉恶案件7件30人。

据了解,由市中院一审审理的罗国华等12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近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被告人罗国华、尚海军从2017年7月份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被告人袁盘全、袁某军、韩文飞、韩周平、尚兴海、杨昊霖、韩志平、虎俊强、罗俊慧、韩红军及袁某录、袁某茂(均在逃,另案处理)等人组成恶势力团伙,经事先商量或长期作案形成的默契,携带刀具,时分时合,在广东省、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等人流量大的市场或路口,以强行售卖低廉物品冒充昂贵的动植物制品、动植物制品被压坏须赔偿等为由,采取暴力、胁迫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33起,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3起。法院以被告人罗国华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七万元;以被告人尚海军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七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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