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烟头,大隐患!
近日,连平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快速破获高莞镇西南村的“12·5”森林火灾案,3名犯罪嫌疑人乱丢烟头引发森林火灾被依法刑事拘留。
冬季气候干燥,是森林火灾多发期,尤其像这种本该防患于未“燃”的人为原因(抽烟乱扔烟头)引发的森林火灾实在让人心痛。烟头非小事儿,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教训如此惨重,但形势并不乐观:82.5%的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原因引起的,而在已探明原因的8万起火灾中,人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中野外吸烟占到6.57%!(数据来源: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04-2016年各地森林火灾情况》)现在所有林区景区的路边都竖立着禁止携带火种登山、严禁吸烟的警示牌,可总有人视而不见、甚至明知故犯。
所幸连平火势已被扑灭,且无人员伤亡。可是我们不能靠幸运来维护安全,防火意识应牢记于心,时刻不忘。另外,林区禁烟的监管也应该再严格一些,与其酿成大祸再去惩处嫌犯,不如发现有人在林区抽烟就直接重罚,让“林区不抽烟”像“喝酒不开车”一样在所有民众心里扎根。
烟头虽小,隐患巨大,但愿进山的人都能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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