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了做好河源市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公民参与立法渠道,使地方政府立法更好地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服务民生,现根据《河源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河源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河源市2020年度政府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限,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提出。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重关注民生保障与改善、营商环境改革、社会和谐稳定、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等事关河源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项,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为抢抓“双区驱动效应”重大机遇、全力推进“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加快提效破局提供法律保障。
三、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包含: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主要依据、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范的主要内容以及建议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日期:2020年1月3日。
五、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5号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51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lfk3319037@163.com。传真及电话:0762-3820375。
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完毕后,由市司法局对立法建议项目进行论证筛选,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形成河源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后向社会公布。
河源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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