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东同志生平
张明东同志,1930年7月出生于广东省连平县,1949年6月参加工作,195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6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东二支二团青干班学习,12月后在广州南方大学行政学院学习,毕业后经省土改总团培训后参加龙川丰稔土改试点工作;1950年10月后,先后任龙川县、河源县土改队队长;1952年12月后,先后任河源县城镇副镇长、镇长、回龙区党委书记等职务;1957年1月后,先后任河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兼任埔前、灯塔公社党委第一书记;1960年10月被极左路线诬陷参加“三青团”,受批斗后负责新丰江林管局办公室工作;1963年,任河源县水电局局长;1967年受冲击下放“104干校”劳动;1969年8月后,先后负责河源顺天赤竹径引水工程施工、河源县水泥预制构件厂筹建等工作;1971年,任河源农械厂厂长、县工业局局长、工交办副主任,其间在河源县氮肥厂蹲点一年,负责合成氨厂配套改造指挥工作;1978年9月,任河源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兼经济委员会主任;1984年4月,任河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988年7月,任河源市人大常委会筹备组成员;1989年4月,当选河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90年4月,当选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4年11月,经省委批准办理离休,其间1992年至2000年兼任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理事长;2011年后,担任河源市区“两纵”老战士联谊会名誉会长。
纵观明东同志的一生,是在河源这片土地上为河源人民奋斗、奉献的一生,他始终对党忠诚,旗帜鲜明地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相信组织,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经受住了风雨的考验和锤炼,在各种艰难困苦的斗争中,依然坚守着对党的忠诚与坚定;他始终坚守初心不动摇,坚守职责不懈怠,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审慎稳妥地处理了许多复杂棘手问题,圆满完成了各项职责任务。即使在个人遭受冲击,处境艰难的情况下,他依然不屈不挠,保持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特别是在新丰江移民问题上,积极争取上级出台含金量更高的扶持政策,在原省定的扶持政策基础上,从1996年起延续补助款的拨付,大幅增加了水库移民的补助款收入,切实帮助移民群体改善生活,脱贫奔康。离休后,仍然关注移民问题,离而不休,一直还兼任着市区“两纵”老战士联谊会名誉会长;他始终坚持敢于担当求实效,担任河源县副县长期间,在特殊的历史节点和个人境遇下,依然团结带领群众兴水利、强农业、促工业、惠移民,在百业待兴之际为河源日后发展夯实了基础。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筹建后担任主任期间,能紧紧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周密部署、详实指导县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政权建设;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为推进河源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河源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开创了良好局面。
明东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是廉洁奉公的一生,更是奉献的一生。他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忠于职守,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共产党员的神圣誓言,是大家公认的好领导、好同志。他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卓越贡献将永远烙印在我们心中。
明东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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