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条政策真金白银 政务服务周到细致 河源高新区竭力打造与湾区一致营商环境

河源日报 2019-11-06 15:02

■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机遇和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宏大背景下,河源高新区的区域优势、生态优势、营商环境优势将愈加明显,呈现出生机活力。哪里营商环境好,企业就去哪里投资。营商环境对于招商引资、推动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对营商环境好坏也极为敏感。

“从与高新区招商部门首次接触到双方签署投资协议,深深体会到高新区上下同心、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公司一致认为河源高新区是真正的投资热土,明天一定会更辉煌。”今年刚与河源高新区成功签约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周建华,谈起高新区的营商环境,一直赞不绝口。这也是很多落户河源的企业家的共同感受。河源市巨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把河源当成布局发展的战略首选地。该公司是一家中韩合资高科技企业,主营蚀刻玻璃摄像头保护片,是中兴、小米、三星等大型企业的供应商之一。该公司自2018年落户河源高新区后,只用了短短半年时间就实现了产值4000多万元。该公司副总裁郑伟表示,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河源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不管大小事情,都有专人对接,让企业无后顾之忧”。

如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是河源高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机遇以及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宏大背景下,思考的重要课题,也是一直努力的目标。近年来,河源高新区不断创新出台真金白银的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水平,竭力打造与大湾区一致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安心发展,也受到诸多行业龙头企业的青睐,激发园区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

条条政策,真金白银。政策优惠方面,河源高新区全面落实省市“实体经济十条”“外资十条”“金融十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区一级层面也出台了招商引资、促进人才发展、加快创新驱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系列惠及企业和人才的政策,以全方位服务政策体系支持企业发展,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在高新区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生产基地。

一站审批,优化流程。行政审批方面,以河源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的成立为标志,企业办事不再需要来回跑。河源高新区从企业全生命周期出发,聚焦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全市率先开展“一枚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整体审批时间缩短40%以上,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3.5个工作日,市直24个部门243项行政事项延伸到高新区代办。

主动上门,真心实意。金杯银杯不如企业的口碑。政务服务方面,河源高新区始终保持知企、暖企、做企业的贴心人。园区主要领导挂钩服务项目,每个项目都有专人对接,不定期主动上门,深入了解企业发展诉求,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随着河源高新区营商环境日益优化,社会各界越来越看好其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河源高新区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所带来的活力将愈加迸发。

本报记者邓燕琴特约记者李晓通讯员聂燕民

招商引资黄金政策

固投政策。按企业项目在园区内年度实际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30%比例予以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亿元。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

财政政策。企业入园投产第1-3年,按当年财政贡献量(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40%进行奖补;第4-5年按20%进行奖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

国高政策。珠三角有关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到粤东西北地区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家。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的财政扶持政策》(粤财工〔2016〕384号)

设备政策。企业新购买设备的按售价的30%给予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900万元。

——《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粤经信珠西﹝2018﹞79号)

贴息政策。对园区企业项目银行贷款利息给予最高50%的补贴,年度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深圳市对口帮扶产业园区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经协字〔2016〕7号)

上市政策。园区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或企业以“借壳”“买壳”等方式融资上市的,给予累计630万元奖励。

——《河源市上市后备企业财政资金支持方案》(河金〔2017〕9号)

贡献政策。园区的工业企业对区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按其当年对区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

——《河源市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河高管委发〔2018〕98号)

技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事后奖补,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

人才政策。园区企业年薪18万元以上的高管、专业技术人员、研发检测机构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河高管委发﹝2018﹞87号)

10购房政策。企业员工在园区内购房的,按不同学历或职称分别给予1万-5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河高管委发﹝2018﹞87号)

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

引进六类人才。

引进第一类为中国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技术带头人,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给予科研经费、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待遇,原则上总资助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引进第二类为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长江学者、青年科学家奖、南粤功勋奖的人才,给予科研经费、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待遇,原则上总资助经费不少于100万元。

引进第三类为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的科技创新类领军人才或科技创新类团队带头人、广东省“百名南粤杰出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南粤创新奖”获得者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广东省领军人才、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等,以及经其他省市认定的同等条件创新创业人才,给予科研经费、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待遇,原则上总资助经费不少于50万元。

引进第四类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于进入高新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或在区内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分别给予10万元和2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引进第五类为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工作期间提供人才保障住房或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引进第六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高级技工人才,每月给予5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引进两类人才团队。

引进第一类为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人才团队,给予工作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

引进第二类为经省相关部门(含广州市、深圳市)认定的人才团队给予工作资助经费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

实施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计划。

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员工在职期间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获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的,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补贴。

优化升级人才激励扶持政策。

每年评选“市高新区优秀企业家”“市高新区科研人才”“市高新区技术能手”各10名,各给予2万元补助。

鼓励高技能人才积极参赛。

对高新区企业人员获得世界级、全国、全省、全市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0.6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多渠道投入人才开发。

成立规模1亿元的“河源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孵化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人才团队初创项目、支持技术并购投资活动等,帮助解决资金难题。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力争2020年前,高新区将建设一批人才房,为高新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对在高新区就业满一年且首次在高新区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大专学历及以下、本科(或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工、技师)、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博士(或高级职称)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补贴。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政策

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对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获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共25万元。对整体搬迁落户高新区的市外高企给予50万元支持。对入选省高企年度百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支持。对通过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评价认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支持。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万元。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将研发总部迁入高新区的大型企业,研发总部固定资产达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支持。对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含)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费用支持。对高新区企业、科研院所牵头承担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配套支持。

加快科技自主研发平台建设。

对组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支持;对组建省级各类创新平台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支持;对组建市级各类创新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支持;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支持。

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对新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支持。对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前3年新增设备经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

对高新区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支持。对高新区新认定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对获得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名及优秀奖并在高新区落户注册的创业项目,国家级大赛可获10万至50万元补助,省级大赛可获5万至30万元,市级大赛可获1万至10万元。对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的科技成果并在高新区落户注册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100万、50万、30万、20万元资助。

促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区内投资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基金,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以上基金对区内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对每个投资机构每年投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补助5万元至20万元不等。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奖励。

提升创新文化软实力。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50万元、100万元的配套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30万元的配套奖励。

10支持企业上市。

对区内企业主体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技创新板成功挂牌上市的,补助3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上市的,补助50万元;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补助10万元。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

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当年技术改造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技术改造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年。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通过验收并经省或市审核认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3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20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5万元。

较大贡献工业企业奖励。

对落户园区的工业企业,年度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按企业当年税收高新区留成部分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资助。

对园区内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企业,按不超过该企业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资助。

对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实施各类企业管理咨询类项目的企业,按不超过该项服务实际费用总额的5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企业上云补贴。

鼓励“企业上云”,单个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5万元;对入选“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和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及培育的企业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

利用外资奖励。

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当年累计实际投入金额1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上规上限补贴。

当年度新上规上限的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新闻推荐

“康教结合”为残障儿童提供教育保障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近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以来,市残联以“为家庭分忧、为社会减负、为残疾儿童美好未来奠基”为宗旨,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