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重拳打击“三违四抢” 3宗较大型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
○本报讯记者陈小玲特约记者曾祥太连日来,龙川多部门联合执法,重拳打击“三违四抢”,先后依法拆除老隆镇老虎塘38号、老隆港长峰大厦旁边、下泡水等地3宗较大型违法建筑,进一步加强县城土地保护和城乡规划管理,优化人居环境,创建文明城市。
据悉,被依法拆除的老隆镇老虎塘38号等三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均在500平方米左右,均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建设。县住建部门在核实情况后,对3宗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下发《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但3名当事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建筑物,仍继续违法建设。鉴于3名当事人违法建设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龙川县依法对3宗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龙川县从2019年5月起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除县城规划区(含县工业园区)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重点对在2018年12月全县打击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之后,仍顶风作案出现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对新增的违建保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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