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规划先行狠抓落实 完善机制保障推动“头号工程”取得突破
村“两委”干部、乡村振兴工作组长、扶贫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等人员尚未形成合力,“头雁效应”尚未形成;有些镇村对本地实施乡村振兴没有整体设计、缺乏远景打算;群众对乡村振兴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存在“等靠”思想……针对当前乡村振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江东新区将切实完善组织和规划保障,辅以督导考核激励制度,同时积极动员引导农民、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推动“头号工程”取得突破性成效。
建强组织做好考核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实现脱贫奔康,关键在党。
为落实乡村振兴机制保障,江东新区《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强调要实行镇村抓落实的农村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的实施细则。压实镇(村)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激励措施,进一步发挥镇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作用。
在“三农”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加强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持续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实施镇(村)领导干部大培训,以及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派驻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和扶贫团队的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
江东新区还强调做好督导考核工作,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镇(村)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招聘镇(村)事业编制人员等机制,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全市各级党政班子,优先选拔在乡村振兴中实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进入新区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
规划先行全面动员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还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目前,江东新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规划引领作用仍需进一步提升。有鉴于此,江东新区要求明确时间表,推动村级规划加快完善落地,规划要突出可行性和长远性,既突出功能统筹、产业融合,又强调生态文明和城乡共融发展,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根据计划,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区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
为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这个关键问题,激发广大农民振兴乡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江东新区提出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农民投身农村建设管理,同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并从中获益,激发农民内生动力。
凝聚社会力量也有利于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为避免“千企帮千村”工作流于形式,发挥其应有作用,江东新区要求各镇村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贤、理事会作用,积极动员有实力、有能力、热衷家乡建设的爱心企业参与村庄建设,到2020年动员组织30家左右企业参加帮扶乡村振兴。(本报记者黄世军特约记者廖志良通讯员杨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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