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贵芳:小小记事本彰显为民初心

河源日报 2019-10-16 07:36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曾贵芳□本报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陈碧霞

市中院女法官曾贵芳从2017年12月开始办案,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写满了3本记事本。这些记事本上的庭审提纲,不仅仅是分析双方当事人的观点、矛盾焦点及调解方法等,更是彰显了这名年轻女法官的为民初心。

庭审提纲充分掌握案情

曾贵芳现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她对待审判工作严肃认真,依法办案,以法官的良知与理性作为审理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待当事人如邻家女孩般温和可亲、极具亲和力,以女性特有的方式诠释着“最美法官”的内涵。

人民法官,曾贵芳更看重前面“人民”两个字,她认为审判权是人民赋予法官的,法官对每一起案件就应通过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公平正义。

在曾贵芳的一本审案“秘籍”记事本里,记者看到一起交通事故的相关记录,曾贵芳将事故运行轨迹用图画出来,图旁边分别标注着受害人的情况,在第二页则写着一些调解的方法。她的同事开玩笑说:“你阅卷就像做作业一样认真。”正是庭前的充分准备,使得曾贵芳对每个案件的案情都有了充分掌握。

在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原告的儿子与被告结伴游泳,在游泳过程中原告的儿子不幸溺水身亡,被告在欲救未果的情况下不但未报警和将情况如实向原告告知,反而将受害者的摩托车、衣物和手机丢弃。经过审理,曾贵芳认为虽然被告未构成侵权,但其行为与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最终判处被告承担3万元慰问金。

判决一出,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该案例还被中国教育电视台作为正面典型案例进行报道,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精心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在案件审理中,曾贵芳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善于捕捉当事人的平衡点,精心开展调解工作,许多案件经她调解疏导后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积怨,实现案结事了。

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原告认为其父亲已经去世两年多了,但肇事方却一分钱都没赔,情绪非常激动,提及其父亲时一度落泪。在法庭上,曾贵芳并没有第一时间制止原告哭诉的行为,而是让原告表达对已逝父亲的哀念之情,情绪稳定后,她再用背对背调解法,以减少双方的分歧。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巫文怡介绍,在调解过程中,曾贵芳常常要向当事人反复解释法律的适用问题,分析利弊,甚至有些案件会调解长达数月,这对身心来说都是一场持久战,但她从来没有抱怨过,一直耐心和双方当事人沟通,直至案件调解成功。

据了解,在不到2年的时间里,曾贵芳主审民事案件300余宗,参与合议案件700余宗。她注重庭前、庭中、庭后开展调解,调解、撤诉率达24.2%,实现案结事了。曾多次被市中院嘉奖、多次获“优秀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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