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迎来集中整治潮商业办公项目或受冲击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宣传的“公寓”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为住宅性质的公寓,它具有居住功能,可落户。另一种则为商业办公性质,这种产品实际是办公室或者商业用房,不具备居住功能,亦不可落户。
按照规定,商业、办公、研发用房建筑平面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设计,否则将对整个项目的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产生影响,其自身亦将面临无法通过规划验收以及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
然而,除了佛山万科金域中央外,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商业办公用地的增加,多数地方都曾出现房企在销售过程中,将商业办公用房宣传成可居住的公寓且将样板房打造成住宅进行展示的现象。如前段时间,南京紫金嘉悦就曾被业主诉诸报端,指出该楼盘不仅在销售过程中将办公用房包装成公寓出售,宣称是商住两用房,而且样板房也按照公寓来装修设计。此外,宁波、扬州、厦门、深圳等地亦曾出现诸如此类的现象。
回归至肇庆市场,记者走访发现,部分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的项目亦有出现将产品包装成公寓进行宣传的现象。如有项目在宣传单张中标明“拎包即可入住”“酒店、办公、居住全能空间”等字样;有项目将样板房设计成住宅用途,设置有独立的厨房等;有项目售楼员则在销售过程中明确表示其商业办公用房可作为居住功能出租……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业办公性质的用房一般会写明商业、办公、非住宅等字样,不过,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多数业主往往没有细看合同条款便签署了。”有着近10年房地产销售经验的谭先生向记者透露,由于开发商及销售公司在宣传上闪烁其词,加之业主也分不清各类产品的性质以及其与住宅的区别,因此,便容易在房屋交付以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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