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16破6号
本院根据曾路明等人的申请于2019年7月30日裁定受理广东纯英服饰有限公司(下称纯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19年8月22日指定广东翔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纯英公司管理人。纯英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9年11月12日前向纯英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河源市雅居乐花园一期综合楼A6A06号,广东翔龙会计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17000;联系人:杜树蕾;联系电话:0762-3456199,1889855860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纯英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纯英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11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应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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