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全力做好水利设施灾后复产重建工作 累计投入修复资金1822万元
○本报讯记者叶春雨特约记者徐精华昨日,记者从和平县水务局获悉,截至7月12日,该县已修复小型水库7座,堤防111处共8.9公里、灌溉渠道196处共17.87公里、小水电站9座、山塘4座、护岸6处、水陂40座、塘坝32处(重建6处)、村村通供水工程24宗,累计投入修复资金1822.78万元。
6月9日至14日,和平遭遇最强“龙舟水”袭击,全县普降暴雨到大暴雨,导致山洪暴发、河水骤涨,全县2个中型水库、8个小型水库、2条中小河流超警戒水位运行,17个镇均出现多处农田被淹、山体滑坡、道路中断、水利设施冲毁等灾情。
据统计,这次大洪水,导致全县小型水库受损33座,堤防损坏359处共29.3公里、灌溉渠道损坏358处共30.43公里、小水电站受损10座、山塘受损19座、护岸损坏10处、水陂损坏232座、塘坝损坏177处、村村通供水工程损坏29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87万元。
和平县水务局作为抗洪抢险的先锋队,在完成抗洪救灾各项工作任务后,迅速把工作重心转到灾后复产重建上,从“七个进一步”入手,全力做好各项水利设施灾后复产重建工作,即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核实灾情、进一步明确重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筹集灾后重建资金、进一步加强对灾后重建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重点水利项目谋划。
6月28日,该县印发《和平县水务局抗洪抢险救灾复产重建工作方案》,成立抢险救灾复产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全局技术人员,分成6个工作组,分赴各镇开展水利工程受灾情况调查、核实及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派驻各镇的工作组进一步核实水库、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受损情况,核查水库、电站“三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堤防工程的险工险段进行深入排查,根据各镇不同的受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水利设施灾后复产重建计划。同时,按照“先重点、后一般,轻重缓急相结合,应急与长远相结合”的灾后复产重建原则,明确重点,分轻重缓急,优先组织实施工程量小、投资少的山塘水库等小型水毁工程的恢复重建。优先组织实施影响群众当前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的农村饮水、水库、堤防的应急除险工程。
据悉,和平县水毁水利设施在此次洪灾中呈现受灾种类多、分布不均、受灾面较广的特点。为缓解灾后重建的资金压力,在县财政支持的基础上,县水务局将全力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灾后复产重建项目资金,用于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同时,坚持“县主导、镇村负责、谁受益、谁修复”的原则,联合镇、村积极引导群众开展自主建设,鼓励工程受益主体筹资筹劳参与水毁工程修复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不等不靠,聚力水毁工程修复建设,保障水利设施修复重建工作及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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