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结束河源市查处电鱼案件32宗

河源日报 2019-07-03 06:58

■渔业执法人员查处非法捕捞行为本报记者 张平 摄○本报讯记者张平通讯员何玉宁6月30日,今年为期4个月的珠江流域禁渔期正式结束。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珠江禁渔期间,全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06次,出动执法人员635人次、执法船艇167艘次,查处电鱼案件总数32宗;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85.8公斤,取缔违禁渔具数量83件,收缴电捕鱼器具32套、没收电鱼船4艘,有效保护河源市辖区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根据珠江流域禁渔期要求,从3月1日至6月30日,河源市辖区的东江及其支流、通江湖泊,韩江支流水域实施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

据统计,河源市现有在册登记捕捞渔船744艘,渔业捕捞船舶主要分布在新丰江水库、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龙川县等水域。

今年禁渔期间,河源市渔业执法部门组织3个专项执法督察组,分赴各县区对珠江禁渔执法情况进行督导,各县区执法部门相应成立分片挂点执法检查组,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禁渔执法工作。

各级渔业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偷捕、强捕与“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采取联合检查与分散检查、水上检查与陆地检查、江中检查与市场检查、白天检查与晚上检查、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市禁渔水域加大巡查力度,形成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高压态势。

全市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深入渔区、渔村、渔户,通过张贴通告、发放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和运用新闻媒体、网络,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禁渔管理制度逐步深入民心。据统计,禁渔期间河源市共印发禁渔文件、通告38个,发放宣传资料1546份,张贴标语76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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