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法院集中宣判涉毒案件

河源日报 2019-07-01 06:59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温雅琪陈碧霞近日,和平县法院开展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毒品犯罪案件专题新闻发布会和禁毒宣誓等系列宣传活动。

此次集中宣判了两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共两名被告人,其中被告人叶某博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周某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和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博吸食毒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仍伙同他人贩卖毒品亚甲基双氧甲基安非他命59.24克、氯胺酮0.68克,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予以惩处;被告人周某革吸食毒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明知是毒品仍向他人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约4.65克,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予以惩处。集中宣判全程进行了同步网络庭审直播,近200人在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旁听了集中宣判。

集中宣判结束后,和平县法院召开了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和平县法院近年来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情况。和平县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和平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积极参与毒品综合治理工作,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力度,共同营造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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