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法院“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打响第一枪 老赖拒不履行判决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李成东通讯员魏秀燕25日,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执行人钟某移送东源警方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2014年8月,钟某雇请谢某等5人为其砍树。5人乘坐钟某之子安排的货车往灯塔方向行驶,途中因司机安全避让措施不当,造成5人受伤住院。后谢某等五人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为由诉至法院,经东源县人民法院及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钟某赔偿谢某等五人共59.71万元。
判决生效后,钟某未自觉履行,谢某等5人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东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钟某进行财产查控。经查,钟某在灯塔镇有房屋两栋,其中一栋老房无证;另一栋有房产证,全家10多口人在该屋居住,无其他财产。其间,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钟某,敦促其自觉履行,但其分文未付。法院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因其血压过高未能实施。2018年2月,法院对有证的房产进行依法拍卖,该房屋以49.33万元价格成功拍卖。
为确保买受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钟某自行搬离,并与被执行人亲属沟通,责令清腾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钟某及其妻子认为申请人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和交通事故车辆,不应由他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且情绪激动,态度强横,并以死威胁,拒不搬迁。法院通知供电及供水部门依法对该户进行强制断电、断水,并且多次联合该镇司法所、综治办公室、居委会等工作人员到其家中做思想工作,告知钟某认为判决不公可以通过申诉或另案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本案判决将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钟某仍然坚持不搬迁,并扬言强制搬迁会出人命。2019年1月,钟某甚至还对其已拍卖的房屋进行装修改建,对法院发出的《停止施工通知书》毫不理会,我行我素。鉴于钟某公然对抗法律的种种行为,3月,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钟某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6月25日,钟某被东源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东源县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对钟某一案开展房屋强制腾迁行动,将其作为“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响亮的第一枪,向所有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宣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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