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大病保险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1.大病保险起付线是多少?
答:(1)起付标准:一年度内参保人只承担一个大病起付标准;2018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一般人群,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00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般人群起付标准的3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困供养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一般人群起付标准的20%。
52.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采用分段报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一般人群: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5%;超过5万元小于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5%;超过5万元小于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超过5万元小于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报销比例为9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5%。
53.大病保险年度补偿最高限额是多少?
答:一般人群大病保险年度补偿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河源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6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4.普通门诊在药店拿药可以报销吗?
答:不可以,在参保人选定的首诊基层医院诊疗拿药可以报销,即在选定的乡镇卫生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拿药才可以报销。
(本报记者曾俊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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