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部门:全力保障抢险救灾受伤干部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本报讯记者曾俊霖通讯员谢菊香为保障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受伤干部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市人社局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快速、准确掌握辖区内抢险救灾人员受伤情况,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对因参加抢险救灾受伤干部职工进行工伤认定。
《河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做好抢险救灾期间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协同各部门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启动应急预案,简化就医的审批流程,协助定点医疗机构核查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遗失参保人的信息,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对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放宽社保卡持卡要求,对在水灾中遗失社保卡、正在挂失补办社保卡、忘记社保卡密码的,在系统中查询到有效参保信息后即刻办理入院手续;做好医疗救治和工伤医疗费用记账工作,不得向因工受伤人员及其单位收取住院押金等费用,待治疗结束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规定支付。
11日上午,东源县上莞镇3名镇村干部前往灾区查看山体滑坡灾情时,不幸发生车祸,不同程度受伤住院。昨日,市人社局专门组织市社保局、东源县社保局相关人员前往市人民医院看望慰问了他们,并要求医院对他们住院治疗费用按工伤医疗费用记账,全力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
据了解,纳入到工伤保险保障范围的干部职工,可享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生活补助、伤残补助、康复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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