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履行检察职能 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县检察院对两名涉恶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河源日报 2019-06-06 08:21

○本报讯通讯员徐志明日前,连平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审查起诉职能,以涉嫌恶势力犯罪依法对李某君、黎某亮提起公诉,成功起诉该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宗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悉,2014年以来,被告人李某君、黎某亮与韦某行(在逃)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无事生非,为非作歹,形成恶势力,在连平县忠信地区实施多起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大社会影响,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受理该案以来,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多措并举推进案件审查工作。案件受理后,该院将该案作为连平县首宗涉嫌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来办理,检察长亲自担任该案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承办人,带领办案组全程主导和参与案件的办理,加班加点审查案件证据材料,按时按量完成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确保了案件质量。同时,该院还密切与市检察院、县扫黑办和公安机关联系,及时向市检察院和县扫黑办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积极主动争取协助;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就该案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个案协调会2次,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0余条,通过深入研讨,形成了办案共识,凝聚办案合力,确保办案工作顺利推进。

此外,连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严格审查该案犯罪事实,逐份逐条逐项审查案件证据材料,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30份,成功追诉2起犯罪事实,依法排除瑕疵证据11份,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依法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有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了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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