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开展集中整治“两违”专项行动 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本报讯特约记者徐精华通讯员李莎日前,和平县阳明镇大楼村一栋在建房屋,因未取得任何合法建设手续,被依法强制拆除。这是和平县自开展集中整治“两违”专项工作以来,拆除的第一例违法建筑。
当天,阳明镇与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对阳明镇大楼村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拆,该栋建筑占地130平方米,强拆时二楼楼板已铺设完成。据了解,和平县集中整治“两违”专项工作巡查组在巡查时发现该建筑未取得任何合法建设手续,第一时间发出《责令停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屋主立即停止施工,但屋主不听劝阻,为躲避巡查,在夜间强行抢建。为坚决打击顶风违建违法行为,和平县“两违”整治联合执法队共出动150名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栋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和平县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抓顶风违建典型,对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在全县动员会后仍实施违法建设和加建行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拆除一起”的要求进行强力整治,全力确保整治“两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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