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科普让用药更安全
“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是否所有的药品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在最近开展的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中,通过发放药品安全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推动科普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以在全社会营造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据介绍,近5年来,河源市共举办33期药品不良反应业务培训班,有效提高一线监测人员业务素质,着力解决监测上报单位对药品不良反应不懂报、不敢报、不想报难题,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的同时提高报告质量。开展公益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活动17场,发放宣传材料15000多份,有效提高公众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积极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所监测到的不良反应报告将汇集到国家的大数据平台,并通过大数据分析,判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是否存在药害风险。也就在这5年里,国家通过全国各地汇集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经过系统分析后判定存在风险而被召回、下架或修改说明书的药品有50多种,有效地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了公众的用药安全。
为让公众更加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市市场监管局专家指出了一些常见药物的不良反应现象,将药物利弊的内在不确定性告知公众并加以简述,使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观念深入人心,从而变成公众的自觉行为。
据悉,早在公元1世纪,我国的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就对药品不良反应做出了记录。它收载了365种药物,并把药品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中有的药物“无毒”,可以多服;有的有毒,需“斟酌其宜”;有的“多毒,不可久服”。此后,我国医药学家就提高药物疗效和防止药物毒副作用而不懈努力着。
关注药品不良反应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药物的不良反应有哪些?
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继发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3.是否所有的药品都可能引起药品不良反应?
是的,任何药品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可以有很大的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许多人认为,只有假药、质量不合格的劣药、医务人员或患者自己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
4.为什么经过严格审批上市的药品还会出现不良反应?
有些药品不良反应是难以预测的,而且新药上市前临床试验的样本量有限(500—3000人),病种单一,多数情况下排除特殊人群(老人、孕妇和儿童)。因此,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难于发现。有些问题必须在大面积使用后方能发现,应警惕药品的不良反应,尤其应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5.当我们发现不良反应后应该怎么办?
有些不良反应很轻微,不需要特殊处理,而有些不良反应很严重,甚至可以致残、致命,应密切注意,及时治疗。
6.抗生素有哪些不良反应?
一是毒性反应:抗生药物的毒性反应主要与用药剂量和时间有关。常见的抗生药物可引起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和肝、肾脏的损害,还可引起胃肠道反应。二是过敏反应:这类反应是使用抗生药物中最易出现的一种反应。常见的过敏反应症状有:发热、药疹、关节痛、支气管痉挛、哮喘、紫癜、出血等,严重的可出现过敏性休克。三是二重感染:二重感染一般出现于用抗生药20天以内,发生率2%—3%,多见于老年人、幼儿、体弱者及严重疾病体力消耗显著患者。
7.常用感冒药有什么不良反应?
常用的感冒药多是由几种成分加在一起的复方药,其中经常含有扑热息痛、阿司匹林、双氯芬酸、布洛芬、扑尔敏、苯海拉明等,这些药物本身在不同程度上都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引起不良反应,如扑热息痛,曾有报道导致过严重的肝脏损害、大疱性皮疹等,甚至能引起昏迷;再如感冒通,疗效很好,但少数人特别是儿童服用后可出现血尿,应该引起重视。
8.维生素、矿物质类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吗?
维生素、矿物质方面的药物也必须按规定适应证、用法用量服用,否则也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残疾或死亡。例如长期、大剂量服用维生素A、维生素D引起发热、腹泻、中毒,大剂量静脉注射维生素C引起静脉炎、静脉血栓、死亡等。即使在常规剂量有时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如有人口服维生素E每天3次,每次10mg,5天后发生耳鸣、耳聋。许多人服用维生素、矿物质类药物的同时还服用其它药物,也要注意有没有药物的相互作用。
9.哪些人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
一般认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容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孕妇、哺乳期妇女服用某些药物还可能影响胎儿、乳儿的健康。
10.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该怎么办?
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首先要停止服用可疑药品,去医院就诊、治疗。要向医药专业人员咨询,可疑症状如确属药品不良反应,今后应避免再服用同样药物。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人发现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应向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本报记者张伟燕通讯员张奕聪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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