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转款表达爱意,分手时能要回吗?

河源日报 2019-05-28 08:12

当恋人之间关系甜蜜时,用含有“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数字的现金转账来表达爱意,可是当双方关系破裂之后,又想将转账款追回,有些人甚至不惜诉诸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追讨,当初的恋人却对簿公堂。那么,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用这些有特定含义的数字进行现金转账,从法律上的角度分析,恋爱关系结束后这些钱能否要回来?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彦红对此为我们进行了解答。

记者:李律师,从法律角度您如何看待恋人之间通过以“52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数字的转账方式,对对方表达爱意的行为?

李律师:我从事律师行业多年,确实接触过不少因关系破裂的恋人而引发诉讼的案件。结合我多年的执业经验以及目前司法审判实务,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种是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的,另一种则是以赠与合同起诉的。

记者:那以您的办案经验来看,以“民间借贷或赠与合同”为由诉至法院的,法院会如何处理?

李律师:如果是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的,从当前司法实践来看,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之规定,如果有转账凭证的,也可以按民间借贷向收款人主张权利;如果收款人不能或者无法抗辩的,法院也会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进而判决还款。但是,由于“520”、“1314”等这些数字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并不符合正常的借贷习惯,也并不符合我们中国人所认知的常理,因此,法院在审理时会大概率地推定这些转款的真实意思是赠与性质,并非是借贷行为。所以,转款人按民间借贷主张权利,法院难以支持。

如果是以赠与合同为由起诉的,从实务判例来看,可分为金额较小的赠与和金额较大的赠与。在这里,金额的大小是个模糊的概念,因此法院审理过程中会根据案情来确定金额是大还是小,如果赠与的是小额财物,赠与人在双方恋爱关系结束后索要的,法院一般判决驳回。大额的赠与在实务中一般被认定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即大额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当双方无法缔结婚姻时,赠与人的赠与目的则无法实现,法院判决被赠与人返还或大部分返还的可能性大,但是也有判决表明,即使大额的赠与,法院也可能判决不予退还。(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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