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举办首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倡导安全用妆 点靓美丽生活

河源日报 2019-05-22 09:31

5月20日—26日,是国家首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下,河源市与国家、省同步开展了以“安全用妆·点靓生活”为主题的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线上线下科普宣传

互动体验倡导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设立首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旨在以化妆品安全为切入点,普及化妆品基本知识,通过系列科普活动,督促和引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

据悉,本届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将采用线上线下科普宣传、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开展。5月20日至5月25日,河源市开展《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宣贯、组织参加化妆品安全网络知识大闯关活动、举办化妆品公益宣传进社区活动等多形式、广覆盖的系列科普宣传活动。

5月25日还将走进校园,举办“5·25爱肤日”活动,并开展宣传周活动的专题宣传。通过深入宣传化妆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树立化妆品科学安全使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化妆品安全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

记者获悉,为了保证化妆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今年3月28日,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下称《条例》),今年7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提出,化妆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注册并取得批准文号。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产品上市前完成产品备案。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物料供应管理、物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设备管理、产品质量检验及留样、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处理、产品追溯管理等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条例》明确了化妆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化妆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在开展美容美发机构、网络销售化妆品和打击非法添加等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800多家,出动执法人员1700多人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78家次,立案29宗、结案25宗。

河源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日常监管,辖区未发生化妆品安全事故,保障了化妆品质量安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化妆品安全风险事故的底线。促进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

选择规范企业购买

警惕虚假夸大宣传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专家特别提醒,消费者在化妆品的选购、使用上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首先是购买化妆品要学会看标签产品名称、生产企业、成分、保质期等信息,一个都不能少。

保质期信息一般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两种标注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标签上的保质期都表示在产品未开封的情况下的保存期限,开封后产品保质期就会相应缩短,在使用时要多留心。有些进口产品标签上会有一个开了封的小罐头图标,标注“6M”或“12M”的字样,它的意思表示开封后的6个月或者12个月内是最佳使用期限。

要注意查看标签上的产品注册和备案信息。根据我国化妆品现行法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注册管理,如美白、防晒、染发、烫发等都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会在标签上标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号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在查询产品详细信息时,不仅查注册和备案信息,还要仔细对照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外包装等是否相符合。

其次建议消费者选择规范企业购买。规范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专营店、美容院、电商等),应当提供所售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在上面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利于依法维权。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企业,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第三要理性消费。化妆品不是药品,一般用于人体表面(牙膏可用于牙齿及口腔黏膜),主要发挥清洁、护理等功能,其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快速显效。建议消费者警惕产品虚假夸大宣传,如宣称快速美白、快速祛痘、快速祛斑等;生活美容院不是医院,建议消费者不要在此类场所进行医学美容,如注射肉毒素等。

最后是消费维权的建议。消费者如果不慎购买了未注册或未备案产品,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45。(本报记者张伟燕通讯员张奕聪齐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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