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回报消费返利为诱饵祸害千余人和平法院审结一起“云联惠”传销案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王家敏陈碧霞2018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广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分布在全国各地的骨干随即纷纷落网。日前,和平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云联惠”成员梁某楼、梁某营、朱某如、黄某青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梁某楼、梁某营、朱某如和黄某青在2015至2017年期间,先后注册成为“云联惠”平台普通会员后,四人均缴纳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最高级别)。为获取更多利益,推荐他人加入“云联惠”骗取财物,梁某楼等四人分别向“云联惠”交纳了6.72万元至10.08万元不等,获得广东省河源市区域代理公司行政总监、办公室主任等职位。后四人合伙注册成立和平县云创惠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口口相传、发微信朋友圈、培训授课等形式,宣传、推介“云联惠”及其“消费全返”模式,截至案发时,发展注册会员近1300人,获利近25万元。
和平县法院审理认为,“云联惠”为了鼓励参与人员发展下线,设置了基于直接发展成员的推荐奖励,同时规定参与人员须通过缴费升级的方式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从而诱使参与人员通过发展下线,以牟取更多的非法利益,可见“云联惠”具有典型传销特征的计酬制度,诱使参与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和传播,导致部分会员受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破坏了公平竞争法则,扰乱了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属非法传销组织。被告人梁某楼、梁某营、朱某如、黄某青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四被告主观恶性较小,加入传销组织后,直接发展的成员不多,发展的会员大多是其亲属、朋友,客观上社会危害性也较小,对辖区经济社会影响不大,遂依法对四被告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拘役4个月、罚金3000元至1万元不等。
法官提醒,近年来出现越来越多的传销理财庞氏骗局,极具煽动性的不法广告在部分网站、公众号、朋友圈中经常出现,大多以“高额回报、消费返利”为诱饵,以夸大宣传、炫耀致富为手段,采取拉人头、交纳会费、发展下线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诱骗的也大多是亲朋好友,使得很多投资者深陷泥潭、倾家荡产,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法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抵制传销意识,不要受所谓高额回报的诱惑而误入传销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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