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信语音侮辱法官 刘某妨碍法院执法被拘

河源日报 2019-05-10 08:20

○本报讯记者刘烨华通讯员陈鲁陈碧霞近日,东源法院依法对侮辱、谩骂执行法官的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2019年1月,因刘某不主动履行东源法院民事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胜诉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东源法院办案执行员及时联系了刘某,并使用工作电话添加了刘某的微信,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催促其及时履行义务,但刘某始终声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一直不予执行。4月底,东源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并依法向刘某邮寄了房产评估报告。5月1日,刘某在签收评估报告后,因心存不满,遂在微信上发送多条消息,对东源法院办案人员进行谩骂、侮辱、恐吓。

刘某不仅拒不执行法院裁定书确定的义务,而且利用微信发语音侮辱、恐吓、谩骂办案人员,抵毁法官和法院形象,挑战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已经严重妨碍司法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四款、第六款之规定,东源法院依法对刘某给予司法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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