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要点三 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

河源日报 2019-05-08 08:18

■市人社局率领重点企业到河南许昌开展“春风行动”招聘活动。通讯员 程子跞 摄更多详情请扫码关注(接上期)

11.建立重点用工企业

全程服务机制

提出

由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对接和协调服务。组织开展重点用工企业人力资源需求摸查,按照已建成、新开工、新投产、新规划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解读

重点用工企业对劳动力市场有重要影响。文件明确规定,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业,可定为重点用工企业。建立重点用工企业全程服务机制,主要工作包括开展人力资源需求摸查、对重点企业分类建档立库、设立就业服务专员、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对接和协调服务。此举有利于及时了解重点用工企业用工需求和生产变化情况,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统筹协调相关劳动力资源,及时为企业解决用工困难。

12.开展重点用工企业

专项供需对接

提出

全市每年组织20场以上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每年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用于重点企业员工在岗培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乡镇、村居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重点用工企业介绍员工,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4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助。

解读

举办重点用工企业专场招聘会,目的是帮助重点用工企业缓解用工困难,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重点用工企业的用工规模、用工地点、招工条件等因素,采取多种方式举办专场招聘会。文件提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用工企业介绍员工,满足相应条件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通过实施资金补贴政策,鼓励和引导市场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用工企业提供用工招聘服务。

(本报记者张伟燕通讯员程子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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