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水运昌盛 商会应运而生维护商人权益和金融秩序,反对苛捐杂税,赈灾做公益,捐输支援抗战

河源日报 2019-04-28 07:57

■出席河源县商会第二次理监事暨会员座谈会商家的签名簿■民国铜仙上期《人文周刊》刊登了南番顺莞等地商人在河源商海弄潮,建起了会馆,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情况。同时,他们又与原河源县、龙川、兴宁等地商人一道,在河源共建商会,以图促进河源商业健康有序发展,在规范行业行为、发展商业、维护商人权益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商会是在商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后才出现的新型组织,即便在西方,直到18世纪末,商会才随新兴资产阶级的兴起而兴起。在中国,1902年,上海出现了最早的新式商会——由上海部分官员和商人成立的商业会议公所(1904年改为上海商务总会)。1902年,张之洞、袁世凯分别于汉口、天津成立了商业会议所、商务公所。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清政府设立商部。1904年,清政府颁布《商会简明章程》,规定所有的商业公所一律改称商会。同年,在广州成立了“广州商务总会”,制定了总商会章程,粤地各县随后纷纷响应,陆续成立分会。

河源商会早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就在筹备,到清朝末代皇帝宣统年间正式成立。

唐纯琳在《商会概论》中称,商会的定义大致有四:成员以商人为主,组织的主要成员是商人;商会存在的主要目的是维护成员的共同利益,;商会具有经济性;最后,商会是基于市场经济体制而成立的。

第一章清末民初,河源县商会诞生

宣统元年,河源设立商务分会

清宣统元年闰二月十六(1909年4月6日),农工商部给河源下发了一纸公文,是关于广东河源县设立商务分会总理(也就是会长)人选的。

彼时河源地处惠属之中枢,大小两江附近各圩及惠、博、龙、紫、连、和、新各县,皆以河源为交通之要冲,是工商繁盛之地,具有成立商会的基础。

在此前一年,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黎若璘(建彬)等二三十位县城较有名望的商人,发起组建了河源县商务分会。这些商人,有的是河源本地人,有的是南海、顺德、东莞等地在河源经商的商人,他们大多在附近各圩开设商店,皆认股开办河源县商务分会。他们选出合乎章程规定的广东河源县设立商务分会总理人选,就是例贡生邝荣勋。农工商部对此人进行了考察,认为可以,便下发了该札,勉励“该总理即便遵照定章,悉心经画,无负委任”。随此公文下发的,还有图记(印章)、式样等。

河源商务分会具有一切会务自由,但其发生的会议事件和全年收支款项,都要上呈农工商部查核。

过了将近半个月,也就是清宣统元年闰二月二十九(1909年4月19日),河源县商务分会收到了这通公文,众人协商后,由黎若璘等商人在一周后具文上报广州商务总会,奏请邝荣勋将出任河源县商务分会总理一事。

这位首吃螃蟹的邝荣勋何许人也?

他不是河源人,是南海人。邝荣勋别字慎卿,开有商号“同安”店。在接下来两年的时间里,他获得了最多的选票,连任总理会长。

会长的职权,是“总理会务、监督各员、呈报商情、用人理财、裁定章程及代商伸理决断各事之权”。

若会长或会董营利偏徇,颠倒是非,致使发生商人含冤受屈等情事,将会被惩罚。

该商会最早的办公地址(事务所)设河源城外十字横街的黎家祠,办事员如庶务员、书记员等,是商会聘请来的,发予薄薪。其他会长、会董等,都是殷实绅商,只是为了“志急义务”而为,并不受领薪俸,惟公事公办,只享有极少的车马等费。

在事务所里,还设有阅报所,让会员一报在手而知天下事,眼界开阔了,便可“开通商智”,对做生意大有益处。但报纸是不让带出去的,只能在事务所里看。

这是原河源县最早的商会组织。

商会职责:维持利权发展商业

清末时期,河源县商务分会还未成立时,河源虽然有很多南番顺莞梅等地的商人营商,但各地会馆还是不多的(详见上期)。每每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例如遭遇河源的地头蛇、“强豪奸吏”欺凌鱼肉,商人们思前想后,敢怒不敢言,便透过太平街、化龙路等商业街商号的木格子花窗,望月兴叹,想家乡,想亲人,自怨自艾,或忍气吞声,或结业执笠(关张),心里苦闷。

商会成立后,上述苦状一扫清光。“本会特固结团体,力任扶持,或函请长官达部申理,务安商贾。”若有人胆敢欺负外来商人,商会就要为他出头,讨个说法。因为商会的宗旨是“联络商情、开通商智、振兴商业、保护商人、维持利权”。

这些“维持利权”的事情还包括与官府打交道。“官商隔阂,相沿已久。商人利弊,雍于上闻”。商会成立后,便成为商人代表,可直接与县府及总商会文牍往来,使下情不蔽上达,而商场有兴革之权。若是有债务纠纷,除由事主报官之后追究或扭送不法之人至官署外,商会收到投诉,也会出面请长官尽力维持秩序,以免事主损失。

在商言商,商会的宗旨里重要一条,便是发展河源的商业。因此,商会章程规定,会员要协力振兴实业……“随时随地考察、研究、讨论、演说,以备同人改良、整顿,挽回利权,以使河源商界日有起色”。

商会鼓励会员商号创新。在商会章程中,特别提出“会员有能发明新理、制造精良,或仿造外货,堪与比胜者,得代请地方长官转报农商部,核发奖励”。

申请入会遇到怎样的门槛?没有,只要你在河源经商,就可申请入会,只按自己商号生意大小来认股,可认购一股到一百股不等,认股随心,但有一条,“不宜取巧认少,自堕名誉”。会费银二元。如今源城区档案馆还保存有民国十五年(1926年)顺和隆商号的认股收条。

除了河源县城的商会,各圩镇也逐步开设了分事务所、分会。1945年8月20日,回龙市商会改选,选出曾干周、李质卿、余贤臣、叶晋囗、邱少卿等5人为理事,李振华、刘秀生为候补理事,吴东南为监事,并于当日在该会礼堂举行宣誓就职仪式,到会者有200多代表。(《河源民报》)

满清覆灭后,河源县商务分会仍在继续运作。至民国五年(1916年),按照《商会法》改组章程,呈相关部门核准后,定名为河源县商会。

民国成立后的河源县商会部分总理、会长名单如下:民国元年总理:丘兆珊,别字海珍,河源人,商号“两兴隆”。民国二年(1913年)总理:邝荣勋。民国三年(1914年)总理:丘兆珊。民国四、五年(1915年、1916年)会长:丘兆珊。民国四、五年(1915年、1916年)副会长:刘怀德,别字敬义,东莞县人,商号“利用”店。民国六年、七年(1917年、1918年)会长:刘怀德。民国六年、七年(1917年、1918年)副会长:黄皇高,别字泉石,兴宁县人,商号“坤泰”店。民国八年、九年(1919年、1920年)会长:江汝楫,别字济平,河源县人,商号“协成兴”店。民国八年、九年(1919年、1920年)会长:林良举,别字佐臣,新会县人,商号“三益”店。民国十五年(1926年)会长:李可成(铁笙),商号“合源”;副会长周汝镠,商号“义和隆”。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会长:李德如。

商会下设有绸布、杂货、平码、粮食、京果、国药、烟丝、屠业、旅业等商业同业公会。

新中国成立后,河源县商会解散,人民政府重新组织工商业联合会。“文革”期间,该联合会停止活动。1982年8月,成立县工商联领导小组,1985年5月,河源县工商联合会恢复,同月16日,河源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134人,选举廖志敏任县工商联主任委员。

第二章民国时的河源商会勤勉履职

反对苛捐杂税

民国十五年(1926年)1月,河源县商人抵制县立高小抽糖捐。当时,河源县高等小学才成立,县里给的经费不多,支出且大,县立高小校长黄宗度想出歪主意,以学校经费支绌为由,要抽收糖捐。

要说这糖捐,其实制卖两方都交了不少的税。河源向来是片糖出产之区,一年下来,糖品销售到外县外省不下百万,附加在它上面的税费也不少,有一糖三抽之巨,糖商及农民早已不胜其苦。现在一个学校,也要从中分一杯羹,县里凡与糖类有关系的,都大呼反对,于是召开会议,把河源县商会会长李可成推了出来,让他发个电报给当局吁恳撤销,又在15日那天召集群众召开会议,决议如10天后校长黄宗度不将糖捐撤销,就要进行农民罢运,商人罢业,以为抵制。

民国十五年(1926年)5月,县城周围的各圩市村落屠户,因近日屠宰生猪须附加平民教育费及海平公路费,屠户们表示难以承受,就请求县商会会长李可成去县政府吁请取消,还开会表示,如不肯撤销,就在农历四月十五举行全体罢业。

这些撤销杂税的请求,县商会都一一转达了,有的取得了较好效果,有的效果不算好。

这时期,北伐军兴,河源是东江重镇,引来一拨拨军阀混战争夺,致使商业凋敝。民国十八年(1929年)10月,全省商会第二次代表大会河源商会代表提议,请省财政厅体念河源地瘠民贫,免除河源蒜头、栗干、片糖、柿饼、猪只等苛捐,以惠商农。

当月30日,省财厅复函,称河源蒜头、栗干、茨菇等捐,是由该县呈准拨充县属各教育公益实业经费,此事当由县里看着办。而糖类的税费,是由财厅核准全省总商承办,非仅抽河源一隅,是要拨归国库的。猪捐一项,每头抽收二毫,主客各半。但是,据前阵子河源县商会会长陈佐殷呈报,乃是该“县团委会”加抽猪捐为该会经费,所以这项税费不准再收。

保护商人权益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4月21日,牙科医生张紫宸因为未领得执业证书,遭公安扣留勒罚100元。近来第一区公安分局不时向商民收取费用,用在烙枪等事项上,商民苦之。张紫宸被罚后不服,投诉于河源县商会。商会数次出面,叫该局放人,但没有效果。于是双方相持不下,各商店于22日晨全体罢市,猪肉、蔬菜均无贩卖。商家还分别向该局上司发出电报,要求严予撤究。

驻防河源第十三团团长李振良认为,商民罢市,不但影响民食,商民蒙受极大损失,于治安亦大有妨碍。他就牵头召集河源县商会、县党部、公安局等负责人,从中调解,并派出该团政训员谭植民,率同各政工人员沿街婉劝各店铺开市,罢市事件得以和平解决。23日,各店铺恢复营业。

维持金融秩序

1935年11月,广东省实行统调货币政策后,河源县城市面上因无法币,不敷周转,而又无处兑换,仍有很多人使用毫银。于是有些商人在交易时如顾客使用纸币,物价要高二成,如用毫银,物价则减二成。那些拿着1元以上纸币的,深感交易困难,尤其是月薪只领纸币的兵大哥——驻县防军第八师教导团的士兵们,领的月钱以5元、10元等法币居多。

对此,河源县商会出面了。他们收到县里发放的银毫券500元,通告各商店商行使用。县里特别制备的面额为一毫的纸币作为薪水发给八师教导团等,可于每日下午2时至4时到县商会换回毫劵。这样,河源市面上的金融秩序就逐渐恢复了正常。

民国廿六年(1937年)1月,年关在即,铜仙(钱币)价格暴涨且早晚价格不同。县商会即制定兑换规则,照价找换,杜绝人为操纵。

1945年,河源县商会发行临时金融辅助劵,面额有1元、3元两种。

捐输助国,支援抗战

1937年七七事变发生后,全民抗战。8月,河源县商会倡议捐输助国,以助军队御侮救亡。9月23日,河源县商会再度召集各行商代表开会,讨论慰劳空军办法,各商店愿将全日膳费捐出,以为空军将士慰劳。各商店纷纷将款缴会,一俟汇集,即行汇省。

次年4月中旬,河源县商会发起节食运动,定于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等日为节食日,分期举行,改食杂粮一天。该商会已通告各会员,一律实行节食,节食所省下来的米谷钱,捐往抗战前线。县商会还号召各分会、商户认购省发行的国防公债,以此支持抗战。

赈灾做公益

1928年入夏后,全省晴雨失调,三江暴雨成灾,尤以东江为最大,西江次之,北江又次之,所有沿江农产均受摧残。5月中旬,居东江上游的河源蒙受洪灾,损失尤不可以数计,且自省军击败张、黄后,兵燹之余,田野荒芜。河源、紫金、五华、龙川等处大米价格暴涨三分之一,河源民众已有绝食之虞。县公署、县党部、县商会、河源公会等各团体联名呈请省里拨款救济,组织河源平粜委员会,平抑粮价,维持民食。

1935年4月24日,县商会及县政府、县党部、县参议会及各师部等机关,迎来了河源县属三、五区公所各派出的代表共18人。因为去年晚造失收,当年三月间又遭水灾,杂粮、桑、鱼、禾秧,俱皆淹没无遗。该两区乡民值此青黄不接之际,几无以为生,每日三五成群,计有数十队前往郊外采掘蕉头作食,但食后数天,面肿脚胀者很多。于是他们派出代表,向这些机关单位请予筹款,设法施赈,以救众生。

商会还热心公益事业,1941年曾集资兴办河源县附城中心小学,校长由商会会长兼任。

新闻推荐

河源民盟举行社会服务启动仪式 发挥资源优势 服务教育事业

○本报讯记者王亚娇近日,民盟河源市基层委员会(下称河源民盟)社会服务启动仪式举行。据了解,今年河源民盟计划在河源市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