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春季学校食品专项检查结果显示 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向好
开栏语:从产品的生产,到市场的流通、消费;从最高端的专利保护,到开发、使用与发展,等等,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着事关老百姓衣、食、住、行的产品质量保障工作。为大力宣传河源市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工作情况,传递市场监管动态,服务民生工作,同时也为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建设幸福河源,为奋力推动“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营造良好氛围,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日起与本报联合开设“市场监管在线”新闻宣传专栏,敬请关注。
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开展的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果显示,河源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向好,各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还应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
据悉,为切实加强河源市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于2月13日开学前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通过学校组织自查、县区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市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督查等手段,自2月中旬开始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覆盖监督检查。
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河源市春季学校食堂食品专项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依法下达监督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有针对性地逐项开展“回头看”。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还监督抽检了大米、米面制品、食用油、调味品、蔬菜制品等重点品种,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等重点单位,主要检验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重金属等项目。目前,专项监督抽检已顺利完成,共抽检食品102批,合格率100%;抽检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800份,不合格40份,合格率95%。
从抽检结果来看,河源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较好,但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的卫生情况有待加强。市市场监管局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是广大人民群众最重要、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之一。该局将通过部门联动,采取专项、突击检查等方式严督严查,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相关存在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同时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如发现危害广大师生食品安全的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食品安全应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应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及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并公示。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其他食品从业人员负直接责任。
同时,相关制度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统筹推进此次春季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要通过组织开展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六述责”,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推进“明厨亮灶”建设
合力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专项检查,河源市市场监管、教育、人社、档案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引工作,确保学校食堂档案管理逐步规范,档案完整、真实和准确,发挥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重要的支撑作用。
河源市各级各部门还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阳光厨房”,推进“明厨亮灶”建设。试点选取了“阳光厨房”建设基础较好的学校食堂,建设“互联网+智慧阳光厨房”,通过手机终端等平台,延伸“阳光厨房”多维展示,实现远程监管,实时监控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情况,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截至目前,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同时,指导督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提档升级。截至目前,全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秀(A级)比例超20%、良好(B级)比例超75%,全面完成学校食堂灭C行动。结合春季专项检查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合力保障全市师生饮食安全。
(本报记者张伟燕通讯员张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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