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对项目环评审批实行“容缺后补” 缩短审批时间 提高办事效率
○本报讯记者敖海冲通讯员黄佑添张勇波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促进投资项目落地便利化,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实行“容缺后补”制度,缩短审批时间,优化河源市营商环境。
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容缺后补”制度,是指对非即办类审批事项,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允许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容缺后补”制度的推行,可以更加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审批,不仅少跑了路,而且提高了办事效率,让投资项目尽快投产,赢得时间。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时,对次要申请材料不全且企业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事项(承诺提供可公示的环评文件电子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窗口先行收件(主审要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出具《补正材料通知单》。承办科室收到主审要件后,同步开展审查审核工作,待企业补齐非主审要件后作出审批决定。主审要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电子光盘共4件,非主审要件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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