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部署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 5月15日前完成“清漂”任务

河源日报 2019-04-15 08:07

○本报讯特约记者黄赟通讯员周作锐12日,源城区召开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关于开展“清漂”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对《河源市源城区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方案》进行解读并对“清漂”专项行动进行部署。会议要求,要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清漂”任务,基本实现全区河流水面无成片漂浮物,取得“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阶段性胜利。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全面启动“清漂”工作是落实河长制“见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区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清漂”行动对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落实责任,科学整治,推动“清漂”行动有力有序开展;要强化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河流长流长清长净。

据了解,本次整治范围为全区所有河流,共21条,涉及埔前镇、源南镇、上城街道办事处、新江街道办事处、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高埔岗街道办事处等七个镇街辖区。“清漂”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4月12日至15日,摸清底数,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4月15日至5月5日,集中开展全区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重点做好跨界河流水面漂浮物清理工作;第三阶段为5月6日至5月15日,采用“回头看”形式清理零星漂浮物,不留死角,巩固本次专项行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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