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暂行办法》出台 有德者有得 好人有好报
○本报讯记者王亚娇近日,河源市印发了《河源市礼遇帮扶道德模范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道德模范礼遇事项和帮扶措施,引导社会尊敬和关爱道德模范,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根据《办法》,礼遇帮扶对象范围包括河源市推荐获评或在河源市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广东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市道德模范获得者,时代楷模、南粤楷模,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礼遇帮扶措施包含文化服务、参观游览、医疗保健、宣传褒扬等多项措施,除实施礼遇措施外,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困难的、遭遇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因道德模范去世后其直系遗属家庭生活困难的、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道德模范实施重点帮扶。
一直以来,河源市始终坚持积极挖掘好人事迹,选树各级好人、道德模范,不断加大礼遇好人力度,让“有德者有得,好人有好报”,充分发挥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带动作用,弘扬主旋律,传递真善美,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争当模范、争做好人。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出台后,市文明办近期将为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发放相关证件,并协同河源市相关部门对《办法》涉及的相关礼遇和帮扶操作细则逐项落实,建立完善礼遇帮扶的长效动态机制,倡导“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平溺水事故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天气逐渐变热,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4月8日,河源市游泳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