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全面做实做细森林防火工作 携手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墙
进山路口设检查站
把火源拒之山外
进山路口设有防火宣传桌,宣传护林防火工作;山脚下设立临时检查站,严禁携带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护林员骑着车尾扎着防火宣传旗和宣传防火喇叭的摩托车,从早到晚四处巡山;镇、村干部放弃休假,全员出动当好防火宣传员和劝导员……今年的清明假期,龙川县严防死守,把森林防火每一项工作落实到镇到村到人,坚决把火源拒之山外。
4月5日、6日,县委书记黄添胜、县长杨利华先后到县森林防火指挥调度中心督查清明森林防火工作,通过省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各镇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以电话形式随机连线了部分镇,详细了解镇村假期值班及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就如何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黄添胜、杨利华要求,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应急处置火情;要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巡山管护力度和密度,排查火源隐患,坚决管住野外火源;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火和用火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火案查处,见火就查,违章就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惩火灾肇事者,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天气状况,做到科学防火扑火。
据悉,清明假期,龙川县的所有镇村工作人员取消了休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一线排查火患,严格把控野外火源,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县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护林防火宣传工作,印制《龙川县森林防火告知书》15万份、《龙川县森林火灾案例通报》15万份、《森林防火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12万份、森林防火宣传笔记本7.5万份发放给群众和学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
鲜花礼炮代替鞭炮蜡烛
文明祭祀成新常态
清明节当天,不少外出群众纷纷回家扫墓,寄托对先人的哀思。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使用鲜花礼炮等祭祀用品的市民成为主流,文明祭祀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逐渐替代传统的以鞭炮蜡烛为主的祭祀方式。
在梅子坑永乐园,不少群众手捧鲜花或是手持礼炮等祭祀用品,来到先人墓前进行祭祖。绝大部分的群众不再燃放鞭炮,而是放礼炮和敬献鲜花。
值得一提的是,龙川县延续去年做法,各镇党委政府设立的临时检查站都配置有鲜花礼炮等祭祀用品,工作人员对那些拿着鞭炮、蜡烛进山祭祀的群众进行劝导,给他们发放鲜花礼炮,既把火源挡在了山门外,又不耽误群众祭祀,营造了较为和谐文明的祭祀氛围。
县民政部门表示,该县在清明期间,通过电视、微信、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呼吁全社会发扬中华民族孝老敬亲传统美德,树立厚养薄葬理念,并在全县倡导以鲜花礼炮代替鞭炮蜡烛,祭祀的时候,不放烟花鞭炮,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共同守护青山绿水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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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违规野外用火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陈小玲通讯员李添林清明前后,龙川县依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2宗,4人被依法处理,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4月5日上午10时30分,县森林防火指挥调度中心值班人员通过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发现,佗城镇四甲三印村有群众野外违规用火。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及佗城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并将行为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违法行为人谷某宝雇请工人邓某、陈某在佗城镇四甲三印村黄竹塘农场山上炼山除杂,野外违规使用明火,谷某宝的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及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据悉,截至7日,县森林公安分局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依法查处违规野外用火2宗,依法处理4人。该局提醒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自觉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该局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政府颁布的“禁火令”,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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