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今年新增7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河源日报 2019-04-10 08:00

○本报讯记者敖海冲通讯员黄佑添张勇波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公布了第三批入库的7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单,至此,河源市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达到56家。这些机构可依照相关规定从事部分环境监测活动,所出具的监测结果将获市、县环保部门认可。

根据《河源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建设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拟在河源市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须按要求递交入库申请,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录入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2017年和2018年,河源市分别有33家和16家机构入选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已进入河源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库的监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可从事下列环境监测活动: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省控以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环境质量监测;接受第三方委托,从事企业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排污申报监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辐射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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