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任命10位部门负责人
○本报讯特约记者徐精华通讯员陈嘉俊日前,和平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和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10位部门负责人正式任命。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晓咏等10位同志任和平县民政局局长等职务;会议向10位部门负责人颁发了任命证书;各负责人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和平县要求,新任命的10位同志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学习意识、法制意识、廉政意识、担当意识、人大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水平,在新的岗位上认真履职尽责,为实现建成智慧生态现代新城的和平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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