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7天的车终于开走了
昨日,市区河源大道经营胶粘用品的赖先生打电话给本报称,停在其店前7天的车牌号为粤PY6×××的私家车终于开走了,他可以正常营业了。此前这辆车已违停堵在其店前7天了,严重影响其经营。
据赖先生介绍,由于其店所在地附近车位一直比较紧张,平时晚上常有私家车停在其店门前,但白天开门前,车主都会自觉开走,对此他也表示理解,只要不影响到他营业就可以。但3月26日晚上,一辆车牌号为粤PY6×××的私家车停在其门店前至第二天上午,一直没有开走,车上也没有留下联系电话。于是,赖先生拨打114联系车主移车,但未成功。于是他便报警,但民警也未能联系上该违停车车主。车辆停在店门口处,距出口不到一米,店主赖先生运货或推摩托车时,都小心翼翼地,怕碰到这辆违停车。3月28日,赖先生再次报警。民警赶到事发地,对违停车辆进行抄牌处罚。赖先生提出希望民警将该车拖走,但是民警表示,违停车辆超过48小时才可以拖走。3月30日,因为刚进了一大批货物,需要卸货,但受该违停车影响无法卸货。于是,赖先生再次报警求助。民警调来拖车,但因违停车辆车头锁上了,强行拖车会造成违停车辆损坏,拖车公司拒绝进行拖车。
无奈之下,赖先生拨打了本报爆料热线,希望通过媒体找到该车车主。
本报4月1日、2日两天,连续通过《源河》客户端和《河源日报》公众号对此事进行报道。3日上午,违停私家车的亲属通过本报微信公众号得知情况后,带上车钥匙把私家车开走了。对于车辆违停给赖先生经营带来的不便,当面道歉。并解释,车主因事暂时离开河源,电话也不在身边所以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希望赖先生能见谅。赖先生了解情况后,接受了对方的道歉,也不打算追究,只是希望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的堵门事件。
市民如果碰到此类事情应该怎么处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广东盈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敏。朱敏指出,店主如果因违停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违停车车主索赔。同时,在拖车时,民警可以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拖车执法的现场,如果期间造成违停车辆受损,损失应由车主自负。
(本报记者冯晓铭报料人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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