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以来,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新需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了该县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形成。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63件542人,同比分别上升51.2%和50.1%;批准和决定逮捕323件484人,同比分别上升40.4.2%和43.2%;审查起诉371件591人,同比分别上升18.2%和30.2%;提起公诉303件443人,同比分别上升5.6%和10.8%。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全年依法批捕涉毒犯罪案件70件77人,起诉69件73人。
重拳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1件35人,起诉5件29人;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认为符合黑恶势力犯罪性质的,依法追捕14人,追诉6人,追诉漏罪18人,并排查深挖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2条。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活动,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犯罪案件17人,起诉16人。
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年共批捕污染环境、盗砍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案件72人,起诉57人;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力度,共办理该类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
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强化。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追加逮捕6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40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5人,追诉遗漏罪行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4人。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展开。去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收集和受理公益案件线索25件,立案11件,其中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时,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共办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件。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去年,东源县检察院共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起诉9件10人,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协调,共依法提前介入侦审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
统筹:李成东李远来李清伟组稿:本报记者田红秀李成东特约记者李远来黄廷首通讯员梁君毅摄影:本报记者冯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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