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进入为期4个月珠江禁渔期

河源日报 2019-03-02 07:42

○本报讯记者张平通讯员何玉宁根据农业农村部规定,2019年珠江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据悉,河源市辖区禁渔范围为东江及通江湖泊、韩江等水域。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要求,禁渔期间,禁渔水域范围内停止所有捕捞作业,一切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由渔政部门实行“船靠岸、网封存、证集中”管理。各酒楼食肆、水产品经营者严禁销售、经营禁渔水域(江河)的渔获物;自觉删除或更改涉及河鲜产品的广告、标语、菜牌等;严禁以“东江、万绿湖河鲜”等广告招徕消费者。农业(渔业)和渔政部门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全方位监管,加强对辖区水域以及市场、餐馆食肆的执法检查,并对各类渔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以及使用“绝户网”特别是新丰江“灯光诱捕”等违规渔具和“电、炸、毒”鱼等违法捕捞方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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