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公示 河源市4企业有望获240万补助

河源日报 2019-02-15 07:52

○本报讯记者刘昕近日,市发改局公示2016—2017年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计划,其中,市供电局、河源市粤运绿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连平县苏川公共汽车有限公司、紫金县苏川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共有望获241.1万元的财政补贴资金。

根据公示计划表,充电基础设施按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标准为直流桩348.96元/千瓦、交流桩80元/千瓦。其中,河源市粤运绿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共有直流桩21台,市供电局有直流桩45台、交流桩8台,连平县苏川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有直流桩6台、交流桩22台,紫金县苏川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有直流桩3台、交流桩2台,列入计划的共有直流桩75台,充电功率为6660千瓦,交流桩32台,充电功率为1086千瓦,共241.1万元。

据介绍,省级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由省发改委或省财政厅下拨,资助方向为本市内建设的集中式充电站、分散式充电桩以及加氢站等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市发改局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河源市申报相关工作,经企业申报、委托第三方验收、材料审核,并接入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等程序,最终公示以上4家企业名单。根据要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需符合国家、省和市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需纳入河源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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