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河源市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取得实效 污染物峰值浓度较去年同期下降近七成
○本报讯记者敖海冲通讯员黄佑添张勇波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在今年春节期间,河源市通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综合治污行动和措施,加大环保宣传引导力度,使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让“河源蓝”成为春节期间市区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监测数据表明,今年2月4日(除夕)至11日,河源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值范围为25至75,6天为优,2天为良,其中2月4日(除夕)至2月6日(年初二)PM10和PM2.5污染物峰值浓度对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64.8%和68.2%。
据了解,为做好河源市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保障优良的空气质量,河源市通过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等措施,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工作。此外,河源市扩大了禁燃范围并印发《关于在市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向全市发出禁燃烟花爆竹《公开信》和《倡议书》,将源城区、江东新区、东源县仙塘镇和新港镇(圩镇、安源村、新源村)全部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禁止在禁放范围内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禁燃规定,倡导绿色文明过春节,市区及周边实施了最严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加强联合执法。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河源市将继续做好元宵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持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过一个文明、绿色、环保的元宵节,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在元宵节期间遵守禁燃规定,少放一颗鞭炮,多一份安全与宁静;少燃放一次烟花,多一次清新的呼吸。只有全社会齐参与、共治理,才能共同守护好我们城市上空的蓝天白云,让“河源蓝”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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