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任命市政府部分组成部门负责人

河源日报 2019-02-02 07:32

○本报讯记者谢少娜通讯员陈伟勇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等事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红都出席会议,市长叶梅芬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善平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丁红都为新任命的24名同志颁发任命书。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同志集中向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全力以赴为河源“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小聪、吴素香、段邦贤、陈荣卓、胡为达,秘书长陈其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及市人大机关副处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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